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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以及上海市教委关于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同一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过程中,其他考生或无关人员不得旁听。
(三)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评分表不得涂改。
(四)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复试中各项具体工作,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三、?复试形式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
四、?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复试成绩比重
经研究,确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复试人数、调剂人数如下表。复试录取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重是5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我院复试考生名单、调剂办法另行公布。
专业名称 |
药物化学 |
药剂学 |
生药学 |
药物分析学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药理学 |
药学(社会与管理药学方向) |
总分基本分 |
317 |
307 |
304 |
304 |
304 |
305 |
304 |
英语基本分 |
48 |
42 |
42 |
42 |
45 |
44 |
50 |
拟统招人数 |
19 |
10 |
8 |
3 |
9 |
14 |
2 |
复试比例 |
1:1.5 |
1:1.2 |
1:2 |
1:2 |
1:1 |
1:1.1 |
1:2 |
复试人数 |
29 |
12 |
16 |
6 |
9 |
16 |
4 |
五、?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参加范围 |
|
3月25日 |
13:00 |
资格审核 |
文思楼201室 |
全体一志愿复试考生 |
3月26日 |
9:30 |
复试面试 |
文思楼201室 |
生药学专业 一志愿复试考生 |
10:00 |
复试面试 |
文思楼201室 |
药物化学专业 一志愿复试考生 |
|
9:30 |
复试面试 |
文思楼202室 |
药剂学专业 一志愿复试考生 |
|
9:30 |
复试面试 |
文思楼206室 |
药学(社会与管理药学方向)专业 一志愿复试考生 |
|
10:00 |
复试面试 |
文思楼206室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 一志愿复试考生 |
|
9:30 |
复试面试 |
文思楼207室 |
药理学专业 一志愿复试考生 |
复试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449号文思楼(一号楼)
如复试时间、地点调整,我院将提前在官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https://jilin.litterlabour.cn/相关通知。
六、?复试方式、内容
(一)复试方式
综合运用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复试,对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英语水平、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应用所学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英语水平
采取交流问答、口头翻译等方式对考生的英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考察。考生复试时禁止携带及使用任何词典(含电子词典)、翻译设备、书籍以及各种通讯工具等物品。
3、综合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以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遵纪守法、科学精神、诚实守信、人文素养、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等;
(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七、?复试资格审核
我院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未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材料不齐全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核条件以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一)应届生须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原件:承诺书(点此处下载、打印签字)、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如有)、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如有)、科研成果证明(如有)等材料。
(二)往届生须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原件:承诺书(点此处下载、打印签字)、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本科学历认证报告(抬头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抬头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如有)、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证明(如有)等材料。在职考生报名定向就业硕士生,需提交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文件。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对于在读研究生,考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四)如考生为外校调剂生,还须在以上基础上另外提交: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须在复试资格审核时递交复印件一套。递交材料格式:所有递交材料以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并在封面上注明:考生姓名、考生复试专业和材料清单。请考生务必于复试前准备好上述材料。
八、?复试流程
(一)所有复试考生须根据复试安排,提前半小时到候考室进行候考,由复试工作人员在候考室内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请考生复试当天务必携带身份证。
(二)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通过后,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候考考生分专业随机抽取复试序号,考生按自己抽中的序号依次进行复试。
(三)复试开始时,考生将手机交由工作人员放置在候考室指定位置,复试期间手机等电子设备应处于关闭状态。
(四)考生在复试工作人员引导下到复试地点进行复试,其他候考考生则继续在候考室内候考。
(五)复试结束后,考生直接离开校区。
九、?录取原则
(一)各复试工作小组按照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总分=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或复试过程中有作弊等违纪违法行为者、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所有被我院确定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院将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同时通过电话、邮件方式予以告知,考生须在我院发出拟录取通知后的4个小时内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体检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我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论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复试公平公正。
(二)坚持监督制度和巡察制度。纪检工作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并派专员到复试现场巡察。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贯彻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等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时间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招生工作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其他事项
(一)我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本办法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招生小组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二)请各位考生安心做好复试准备,切勿提前来院。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我院研招办。请考生随时保持手机和邮箱畅通,注意查收来电和邮件信息,同时关注我院官网招生信息,以免错过重要通知。因考生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十二、?招生咨询
联系部门: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449号
邮编:201203
联系人:杨老师、赵老师
电子邮箱:yangqian46@sinopharm.com、zhaokun@sinopharm.com
联系电话:021-20572167、62893799
十三、?招生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纪检工作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449号
邮编:201203
联系人:倪老师
电子邮箱:nikaiyang@sinopharm.com
联系电话:021-2057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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